皖教秘基〔2015〕78號
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
宋慶齡獎學金是面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設立的唯一的國家級獎學金,每兩年頒發一次,迄今為止已頒發了十一屆。為進一步弘揚宋慶齡同志的愛國精神,幫助廣大少年兒童樹立身邊學習的榜樣,教育部、中國福利會、中國宋慶齡基金會決定繼續開展第十二屆宋慶齡獎學金申報評選工作。為做好我省宋慶齡獎學金評選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第十二屆宋慶齡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函〔2015〕40號)要求,現將評選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宗旨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引導和激勵廣大中小學生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提高他們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中小學生樹立可親、可信、可學的榜樣,讓他們從身邊榜樣的感人事跡和優秀品質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弘揚宋慶齡的崇高精神,倡導全社會為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創造有利條件,營造良好氛圍。
二、獎項設立
我省共設68名宋慶齡獎學金獲得者獎,每人將獲得榮譽證書1本、獎牌1枚、人民幣500元的獎學金以及《成長的榜樣》書籍1本。
三、評選范圍
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四年級至初中三年級的在校學生。
四、評選條件
1.具有善于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擁有良好的學習習慣、生活習慣和體育鍛煉習慣。學習勤奮,善動腦、勤動手,求知欲強,積極進取。遵紀守規,生活儉樸,熱愛勞動,身心健康。
2.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能盡自己的力量為他人、為集體、為社會做好事,尊老愛幼,文明禮貌,富有愛心。
3.具有遠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創新精神,把今天的學習成長、未來的遠大理想和祖國的繁榮強盛結合起來。積極向上,不怕困難,樂于進取,不斷為自己確立新目標。
4.有特別突出的事例和可貴品質,真實可信,為中小學生樹立學習榜樣。
五、評選程序
本屆宋慶齡獎學金評選工作分為七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5年9月至11月),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協調,學校組織推薦、申報和公示。各市于11月30日前,結合名額規定和小學初中比例,將獲獎候選人相關材料、《各地申報名單匯總表》及匯總表電子版報省教育廳基教處,逾期不報者將視為主動放棄。
第二、三階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省教育廳對各地報送的材料進行評審,并上報至宋慶齡獎學金辦公室。宋慶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后,依據評選條件和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確定獲獎者名單。
第四階段(2016年4月),教育部、中國福利會和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將獲獎者名單在其網站上進行為期三周的公示。根據公示結果,確定最終獲獎學生名單。
第五階段(2016年4月至7月),由宋慶齡獎學金辦公室組織編寫《成長的榜樣》宣傳叢書?;I備宣傳報道、頒獎和夏令營工作。
第六階段(2016年7月至8月),第十二屆宋慶齡獎學金頒獎典禮暨夏令營活動在上海舉行,省教育廳派領隊老師,連同我省2名重點推薦學生共同參加。主辦單位為獲獎者代表頒獎。
第七階段(2016年9月至12月),由宋慶齡獎學金辦公室組織獲獎物品和獎金發放工作。
六、評選要求
1.認真做好確定候選人工作。各地要采取多種方式組織中小學生參與推薦工作,發現身邊的榜樣,把候選人推薦工作作為引導中小學生向身邊的榜樣學習的過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深入學校發現學生中的先進典型,根據小學、初中學生名額分配數,確定符合評選條件的候選人。往屆宋慶齡獎學金獲得者、提名獎獲得者不再被確定為本屆候選人。
2.認真做好候選人推薦申報工作。各地在確定被推薦人選后,必須在被推薦人所在學校、家庭所在地社區、村等一定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同時,應公布學校、縣(區)和省三級負責此項工作單位的舉報電話(省教育廳舉報電話為0551-62831835),接受監督,確保推薦申報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各地報送材料時須提供公示照片,照片應能清晰顯示公示環境、舉報電話等,凡是不經公示推薦的候選人一律取消評選資格。
3.認真填寫報送材料。候選人及所在學校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填寫《第十二屆宋慶齡獎學金申報表》(見附件2),“主要事跡”一欄要用事例來講述學生的生動故事。要引導被推薦者用自己的語言填寫自我表述、心愿和夢想,講心里話、真心話。另外,每位候選人須附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牢固粘貼于申報表上?!渡陥蟊怼分豁毺顖笠环菁堎|件即可,不需要提供電子版。
4.省教育廳將重點推薦宣傳2名候選人,人選確定后,所屬市(直管縣)教育局須提供1500字左右的事跡報道,以報告文學的形式撰寫,突出新聞性、故事性、可讀性,充分挖掘獲獎學生最典型的事例,對同齡人最具感召力的精神品質,不必面面俱到,避免泛泛而談??闪砀饺粘I顚W習照3-5張,以及能夠反映候選人生活學習情況、展現良好精神面貌的視頻資料等(可統一刻錄于一張光盤內),用以《成長的榜樣》一書的征稿。
《第十二屆宋慶齡獎學金各地申報名單匯總表》(見附件3)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填寫、蓋章后,于2015年11月30日前,連同上述其他資料一同報送至省教育廳基教處,同時發送《匯總表》電子版(標題為**市宋獎名單匯總表)。
《申報表》和《匯總表》電子模板,可在中國福利會網站(www.cwi.org.cn)首頁“宋慶齡獎學金”專欄下載。
聯系人:黃靜雨;聯系電話:0551—62831835
電子郵箱:huangjy@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廳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