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蜀山區投資促進中心獲悉,為充分調動社會各界招商引資的積極性,促進外來投資增量提質,推動經濟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蜀山區出臺《蜀山區招商引薦人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參與招商的“引薦人”可獲得豐厚的獎勵。此外,三項獎勵中除工業投資和外資獎勵不可重復享受外,引薦者最高可獲得150萬元的獎勵。
據悉,該《辦法》所指的引薦人是指所有引薦外來資金到蜀山區投資并實質促成項目落地的社會人員或團隊(除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其他財政供養體制內人員外)。
《辦法》規定,項目實施主體需將工商、稅務、統計關系等納入蜀山區統計范圍,實地經營、依法納稅和依法統計相關經濟指標,經營范圍應符合蜀山區產業發展方向(改擴建、房地產等非招商項目除外)。
據了解,引薦人獎勵標準分為項目簽約獎和項目落地獎。即引薦人提供有價值的招商信息并促成項目簽約,當簽訂正式招商引資“一事一議”項目合同并按約定正式投產或運營的,給予引薦人一次性簽約獎勵5000元/項目,以及根據項目投資、財政貢獻和外商投資等情況給予引薦人項目落地獎勵,包含了對工業項目投資5000萬以上的,參照生產設備投資總額的1‰給予引薦人獎勵,獎勵總額最高可達100萬元;工業項目投產次月起累計12個月,按照區級地方財力貢獻的5%予以獎勵,獎勵總額最高可達50萬元;對于引薦外商直接投資項目(FDI)實際到位資金超過300萬美元(含300萬美元)的項目,按項目正式運營36個月內,實際到資額的2‰給予獎勵,總額最高可達100萬。記者 張琳琳 通訊員 何玲玉 詹偉偉
原標題:最高150萬元! 蜀山區出臺招商引薦人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