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民兵訓練基地民兵教練員招聘公告
根據有關規定要求和工作需要,滁州市民兵訓練基地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民兵教練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條件
滁州市民兵訓練基地民兵教練員,主要擔負全市專武干部、民兵干部和民兵分隊共同課目、專業課目的教學與訓練;協助完成應征青年役前教育訓練、學生軍訓;以及軍事機關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招聘對象為退役軍人,重點選拔具備“四會”教學能力和任教經歷的退役軍人。
(一)基本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熱愛武裝工作;
3.性別年齡:男性,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8日以后出生);
4.學歷要求:高中(含)以上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者優先);
5.戶籍要求:戶籍不限;
6.服役年限:曾在部隊服役2年以上(含);
7.軍人形象氣質好,普通話標準;
8.其他要求:具備“四會”教學能力,能勝任組訓任教、機關業務處理等工作,可以熟練操作計算機辦公軟件,有一定公文處理能力。
(二)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情形(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1.被軍以上評為“優秀參謀”“四會”教練員的,優先聘用;
2.參加軍以上參謀尖子比武、“四會”教學比武獲得通報表彰的,優先聘用;
3.參加旅團以上參謀業務比武、專業課目比武并取得優異成績的;
4.具有旅團級以上教導機構培訓,具備“四會”教學能力和任教經歷的;
5.被旅團級以上單位評為優秀“四會”教練員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民兵專職教練員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其他不宜從事民兵專職教練員相關工作的。
二、招聘計劃
此次招聘民兵教練員共4名。
三、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辦法,由滁州軍分區機關具體組織實施,包括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統一考核、體格檢查、政治考核。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采取現地投送簡歷及證明材料的方式進行。
1.報名地點:滁州市花園西路77號。
2.聯系方式:劉林,18900505527;鮑乾宇,18955081708;馬驍,15155040111。
3.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4)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情形的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比如旅(團)以上教導隊培訓結業證書、旅(團)以上“四會”教練員證書等。各類通報表彰材料僅提供復印件)
(5)《滁州軍分區民兵教練員招聘報名表》(見附件1)
(6)近期1寸免冠彩色藍底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提交的相關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查合格者確認登記并擇期通知考核事宜。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如報考人員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三)統一考核
1.組訓能力(100分):采取“四會”教學法方式進行3個科目示范教學,教學科目范圍:隊列訓練、單兵戰術基礎、輕武器操作、衛生與救護、偽裝與防護,考核科目自選1個(20分),抽考2個(各40分)。
2.基礎科目(100分):進行3000米跑、手榴彈投擲、仰臥起坐和引體向上考核,每項各25分。
3.辦公能力(100分):包括教案編寫、課件制作、通知和請示擬制、利用Excel進行簡單的表格制作,每項各20分。
4.面試(100分):主要測試應聘者思想政治素質、組織協調和語言表達等能力。根據組訓能力、基礎科目、辦公能力3項考核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并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結束后,按百分制計算,形成應聘者總成績=組訓能力×30%+基礎科目×20%+辦公能力×20%+面試×30%,若總成績相同的,以組訓能力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體格檢查對象,并公布入圍體格檢查人員名單。
(四)體格檢查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的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若有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以指定醫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政治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標準參照《軍隊征集和招錄人員政治考核規定》執行。出現人員放棄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從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予以聘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待遇及解聘
聘用人員以勞務派遣形式到滁州軍分區機關工作。試用期2個月考核合格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間若有違紀違法行為、不服從軍分區教育管理、經實踐檢驗或考核不適應崗位要求的,解除聘用關系。
(一)薪酬
民兵教練員按規定統一繳納“五險一金”,薪酬待遇年人均8-10萬元(含“五險一金”和年終績效獎勵工資)。
(二)住宿及服裝
平時不安排集中居住,不分配住房。擔負訓練任務期間,同集訓隊居住,統一保障伙食。處理機關輔助性業務期間,參照所在工作單位就餐規定執行。根據工作需要發放服裝。
(三)休假
帶薪年休假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執行。
五、其它
(一)招聘工作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具體按照滁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最新發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招聘期間,請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查閱有關信息。因聯系方式填寫錯誤、聯系不暢通或未及時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報考人員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四)自正式聘用日起每半年組織一次日常表現及業務達標考核,采取優勝劣汰的方式,連續兩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年度考核合格后續簽年度聘用合同。
(五)本公告由軍分區戰備建設處負責解釋。
原標題:年人均8-10萬!滁州一單位公開招聘!即日開始報名